2022年04月27日
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根據新興鑄管(浙江)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興浙江銅業”或“債務人”)的申請,于2021年9月28日決定啟動新興浙江銅業的預重整程序,并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新興浙江銅業破產重整,指定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為維護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盤活債務人資產價值,推動區域產業發展,促成重整成功,管理人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向全社會公開招募意向投資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債務人企業概況
新興浙江銅業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陳東強,注冊資本12,500萬元,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新興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5%、何曉軍持股24%、杭州鼎立銅業有限公司持股21%,住所地為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新登新區平山路60號,經營范圍:無氧銅桿、銅材加工;建筑材料、礦產品銷售;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經營的項目取得許可證后方可經營);新能源、天然氣加氣(油)站及相關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債務人資產情況
(一)土地及廠房
新興浙江銅業名下登記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新登新區平山路60號,權利性質為出讓,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土地權證號:富國用(2010)第009666號;使用期限:2010年11月24日至2060年11月23日;使用權面積129465㎡(約194畝)。該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2,905萬元已于2010年6月3日繳納完畢。該地上建有辦公樓、車間、倉庫、食堂、浴室、宿舍等建筑物,初步測繪面積約32335.3平方米。
(二)機器設備
新興浙江銅業所有的202臺(套)機器設備存放于新登廠區,設備用途為生產高精度銅合金及低氧光亮杠桿(帶),年產能為15萬噸。
(三)贊比亞子公司的股權及資產
新興浙江銅業在贊比亞有四家子公司,初步盡調包括:茂盛礦產資源(贊比亞)有限公司、新興礦業資源(贊比亞)有限公司、意魁特礦產資源(贊比亞)有限公司、金鼎礦產資源(贊比亞)有限公司,以實際情況為準。注冊地均位于贊比亞首都盧薩卡市,主要經營范圍都是銅礦勘探、開采以及銅礦冶煉。初步調查上述贊比亞子公司擁有土地使用權、采礦權(瑞納銅礦、面包山銅礦)、機器設備等資產,最終資產情況以贊比亞實際情況為準。
(四)其它動產
新興浙江銅業所有的其他動產主要為機動車4輛(分別為:江鈴全順牌中型普通客車、別克牌小型普通客車、別克牌小型轎車、北京現代牌小型轎車)、電腦、打印機、辦公桌椅、空調等辦公設備,對外應收賬款及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具體為專利權、商標專用權、以及污染物排放許可等資質。
以上為新興浙江銅業的主要資產,上述資產整體納入重整資產范圍,后續管理人有權視情況對重整資產范圍進行調整。上述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資產情況以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和債務人實際擁有的為準。
三、債務人負債情況
截至目前,向管理人正式申報的債權共有7家,申報債權總金額合計2,545,057,359.40元。因目前新興浙江銅業尚處于重整程序初期,后續可能會有其他債權前來申報,債務人的負債數額以最終法院裁定確認的債權為準。
四、資產瑕疵及風險點說明
(1)新興浙江銅業名下登記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權面積129465㎡(約194畝),其中約有70畝土地尚未開發, 該地塊未完成土地復核驗收,且未完成土地出讓合同及政府對該地塊的投資強度等要求,可能導致新興浙江銅業面臨行政處罰或支付違約金等問題。
(2)該地塊上建有辦公樓、車間、倉庫、食堂、浴室、宿舍等建筑物,初步測繪面積約32335.3平方米,截至目前上述建筑物均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3)參與報名的主體須自帶產業項目,要求符合新登新區產業導向,即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醫藥產業,且非準入產業負面清單中的行業(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消耗高、污染大、技術落后金屬加工、化學原料藥、冶煉、化工、造紙等產業),同時報名的主體擬投資項目還應符合準入的經濟指標要求。
(4)根據開發區的相關規劃,新登園區3號路可能將自北向南穿越新興浙江銅業地塊。
(5)新興浙江銅業申請了位于富陽區富春街道文教北路973號15套人才公寓,但不享有所有權,該批人才公寓一直由企業職工陸續租賃使用,但未按照政策要求分配給企業職工,企業職工對此處置意見較大,要求分配人才公寓和給予經濟補償,騰退難度大。
(6)由于受疫情影響,對新興浙江銅業在贊比亞投資的四家子公司開展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的工作難度較大,贊比亞子公司的股權及資產價值須考慮贊比亞當地的法律規定及相關政策,且處置時間不確定。浙江新興銅業在贊比亞的子公司擁有兩項開采許可證(瑞納銅礦、面包山銅礦),但自2020年以來長期未開采,因開采計劃和行動達不到贊比亞礦業部規定要求,礦權維護處于不明朗狀態,兩項開采許可證存在被贊比亞礦業部取消的風險。目前贊比亞子公司的生產線和部分資產租賃給第三方使用。
(7)對于重整交易、實施過程中以及重整后資產處置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稅費,由投資人自行詢問相關部門,并由重整投資人承擔。
(8)對于新興浙江銅業現有財務賬冊體現的應收賬款,管理人已部分發函催收,但由于新興浙江銅業多年未正常生產經營,對于應收賬款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是否具有收回可能性,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9)新興浙江銅業可能面臨較多保理類及貿易類的合同糾紛,涉及金額巨大,后續相關主體可能會繼續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且結果難以確定,同時也不排除會來申報債權的可能。
(10)因涉及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企業職工提出的安置要求較多且復雜,包括且不限于在援杭前所屬企業的工作年限是否計算經濟補償金,援杭時承諾的住房、駐外補貼、家屬安置,大學生補貼,破產后的工作崗位安置,人才公寓的房屋分配或者支付經濟補償等。
上述瑕疵提示,為管理人目前所發現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風險事項。但是,管理人不承諾所披露瑕疵和風險點是全部的、無遺漏的、是完全正確的。
五、公開招募流程
(一)報名期限
報名時間為本公告發出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17時止。期限屆滿后,管理人有權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報名期限。
(二)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公司)的《投資人報名表》、《盡調保密函》。
2、主體資料
(1)意向投資人簡介(企業情況、經營業績、企業實力等介紹),與債務人的產業關聯性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如有)。
(2)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指定聯系人姓名、電話及電子郵箱。
(3)意向投資人財務狀況良好,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并且在必要時能夠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者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4)意向投資人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行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稅務機關列入失信名單、無較大數額到期未清償的債務、未有作為被執行人的尚未結案的執行案件的承諾書。
(5)意向投資人的股東(大)會、董事會、上級主管單位或其他有權決策機構同意參與本項目投資的決議文件。
(6)聯合投資人還需提交表明聯合投資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資人自愿對本次投資承擔連帶責任的共同聲明,并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
(7)管理人認為其他需要投資人提交的資料。
(三)報名方式
報名材料(原件)應向管理人郵寄提交,并同時向管理人郵箱發送報名材料電子版。
管理人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90號創新大廈B座8樓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律師/劉律師 18106526373
管理人郵箱:18106526373@163.com
(四)報名須知
1、本公告內容對全體報名者同等適用。
2、本公告所披露的相關情況,不代表管理人對債務人現狀的承諾,并不當然替代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投資人盡職調查時間原則與報名時間同步截止。投資人在考慮參與投資時,除參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投資顧問、財務顧問或法律顧問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性效力,只作為參考資料使用。
3、管理人以債務人資產現狀招募意向投資人,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4、意向投資人報名后具體的招募流程及遴選方案,管理人將另行通知,具體以公告或書面通知為準。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編制,最終解釋權屬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意向投資人招募。
歡迎有實力的單位和個人前來報名,參與投資。
新興鑄管(浙江)銅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4月24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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