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8日
因湖州佳新絲綢煉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新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但公司仍具有重整的價值和可能性,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0日決定受理佳新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澤大(湖州)律師事務所為湖州佳新絲綢煉染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為促進佳新公司資源有效整合,實現運營價值最大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相關規定,管理人擬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現就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概況
佳新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6日,目前持有湖州市南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的91330503721042892D《營業執照》,其基本法律狀況如下:
企業名稱:湖州佳新絲綢煉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石淙鎮鎮西
法定代表人:張會英
注冊資本:1000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經營范圍:真絲綢緞煉白、白廠絲、化纖、砂洗、印花、染色,涂層后整理;紡織品織造、加工、批發、零售;廠房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期限:2000年4月6日至2038年12月30日
股東及股權結構如下:
注:佳新公司自2019年開始停產停業至今。
二、主要財產及財產性權益
(一)不動產
1.土地使用權
坐落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石淙鎮鎮西村的土地使用權,具體情況如下:
注:除上述土地使用權外,佳新公司還實際占用約3959.5㎡未農轉其余用地【具體以評估報告為準】,土地性質及第三方法律關系待進一步核實。
2.房屋建筑物
佳新公司在上述土地上建造有面積約13000㎡的房屋建(構)筑物,均未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具體以實物及評估報告為準】。
(二)動產
佳新公司尚存少量機器設備及若干機動車輛【具體以實物及評估報告為準】。
(三)排污許可和排污權
1.排污許可證情況:佳新公司于2017年12月首次申請排污許可證,現持有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8日。證載廢水污染物許可排放量(納管量)為:COD:14.04噸/年;氨氮:1.404噸/年;外排環境量為COD:2.808噸/年;氨氮:0.1404噸/年。核算水量為70200 噸/年。
2.排污權情況:佳新公司已實行第三輪排污權續費,于2025年12月底到期。目前在有效期內的排污權取得方式均為初始排污權分配:化學需氧量:5.616噸/年,氨氮:0.281噸/年,氮氧化物:6.75噸/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未進行富余排污權核定,不存在排污權抵押貸款。
3.其他情況:根據2023年2月由南潯區印染行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南潯區印染行業深化整治能耗、排污總量及主要生產設備確權核定情況的通報》,該企業被列入關停。因關停產生的在有效期內的富余排污權,可依法有償轉讓或申請政府回購。重整完成后,排污權能否重新核定續費、重新核定的排污量指標,以及相關政策條件等,須根據重整實際情況適用相關政策,意向投資人可以向當地環保部門咨詢了解。
三、招募須知與條件
(一)報名者須知
1.經過本次公開招募選定的投資人將成為佳新公司的候任重整投資人,在佳新公司的重整計劃(草案)被重整受理法院裁定批準且生效后,候任重整投資人將最終確定為佳新公司的重整方。
2.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資人的盡職調查,管理人不對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內容承擔保證責任。意向重整投資人在考慮參與佳新公司重整時,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投資顧問、法律顧問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等。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約束性效力,不適用《招標投標法》,只作為參考資料使用。
(二)投資人資格條件
1.投資人應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自身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信用記錄良好,并擁有與佳新公司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能力。
2.投資人或其出資方應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并能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3.投資人須自行向湖州市南潯區相關部門、石淙鎮人民政府等了解當地產業規劃要求、未來稅收要求及投資政策等相關情況,并自行承擔與此相關的風險。
4.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聯合參與重整投資的,需書面說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且需符合上述第1項資格條件。
四、報名辦法及相關程序
(一)報名階段
1.報名時間
有意向報名者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前將報名材料紙質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點,同時發送報名材料電子版(蓋章或簽名版PDF文件)至管理人指定電子郵箱。
2.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1)報名地點: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勞動路567號浙北金融中心八樓浙江澤大(湖州)律師事務所
(2)電子郵箱:shenwenwen@zedalawyer.com
(3)聯系人:沈律師
(4)聯系電話:18367286110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資人報名表(見附件1)。
(2)投資人為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或非法人企業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見附件2)及身份證復印件;投資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見附件3)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投資人為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應提交股東(大)會(公司法人適用)或有權機關(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適用)關于同意參加本次意向重整投資人招募的決議原件。
(4)資產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形式可以為銀行存款證明、近三年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等。
(5)同意對在參與本次投資人招募過程中知悉的佳新公司情況予以保密并簽署保密確認書(見附件4)。
(6)同意在參與本次投資人招募及后續日常經營管理中嚴格遵循綠色環保可持續的經營理念,并簽署環境保護承諾書(見附件5)。
注意事項:全部報名材料,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加蓋公章(包括騎縫章)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自然人應簽署本人姓名。
(二)盡職調查階段
根據管理人對報名者資格條件的審查情況,以及本案審理進度,投資人應按照管理人另行通知的時間安排,向管理人交納投資保證金。管理人將配合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
(三)遴選階段
管理人將根據案件審理實際情況,通過磋商談判、競爭性選拔等方式遴選投資人,具體遴選辦法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管理人編制,解釋權歸屬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意向重整投資人招募。
熱忱歡迎社會各界報名參與本重整投資項目。
特此公告。
附件:
1.《重整投資人報名表》(范本);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范本);
3.《授權委托書》(范本);
4.《保密確認書》;
5.《環境保護承諾書》。
意向人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shenwenwen@zedalawyer.com,注明“領取佳新公司附件資料”以及“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領取相關附件材料。
湖州佳新絲綢煉染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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