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7日
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嘉興市鉑金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鉑金公司”)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5日裁定本案交由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審理。
為實現債務人資產價值最大化,保障全體債權人利益,管理人現依據《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向社會公開招募意向投資人,現就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鉑金公司基本情況
2014年6月13日,嘉興市鉑金置業有限公司在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設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30400094405526K,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法定代表人為江楗,注冊資本為5000萬美元,注冊地址為浙江省嘉興市乍浦經濟開發區東方大道1號(嘉興港區管委會大樓2504室),經營范圍:從事嘉興港區(宗地號2013-9號)地塊的普通住宅、辦公、商業及酒店的房地產開發建設(憑資質證書經營)。
二、鉑金公司核心資產情況
根據管理人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的調查情況,鉑金公司核心資產為其開發的中鉑置業城市綜合體項目,項目位于嘉興港區外環路北側,南灣路東側,土地證號為平湖國用(2014)第02102938號,性質為商住用地,土地面積65,869.80平方米,項目基本現狀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中鉑置業城市綜合體
2.地理位置:乍浦鎮外環路北側、南灣路東
3.開發用途:普通住宅、公寓、商業
4.竣工驗收備案時間:2021年7月
6.項目建設規模:中鉑置業城市綜合體項目以陳山路為界分為西區和東區,西區為1#-7#樓(其中,1#-3#樓為住宅,5#-7#樓為商業,不設4#樓),東區為8#-11#樓,地上建筑面積約18.55萬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3.65萬平方米。
截至目前,項目西區已于2021年竣工驗收備案并向業主交付,東區尚未開發完畢,東區土地面積約2.9萬平方米。
(二)西區情況
目前項目地塊西區已竣備交付,剩余無權屬爭議的未出售房源560余套,建筑面積約4萬平方米,其中:
1.1#-3#樓剩余住宅約50套,建筑面積約5,600余平方米。
2.5#-6#樓剩余商業用房約270余套,建筑面積約15,600余平方米。
3.西區剩余底層商鋪21間,建筑面積約2,700余平方米。
4.7#樓已竣工驗收備案,尚待辦理初始產權登記,有底層商鋪5套、商業用房236套,建筑面積約16,700余平方米。其中,2層商業用房目前作為鉑金公司辦公用房使用。
此外,西區項目尚有未售地下車位300余個。
(三)東區情況
項目地塊東區尚未開發完畢,土地面積約2.9萬平方米。截至目前,東區僅完成部分樁基工程,但因長時間停工、泡水等,具體工程情況不明。
管理人擬以陳山路為界向主管部門申請對鉑金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權進行分宗,分為西區和東區兩宗土地使用權。
以上項目情況由管理人根據文件記載、現場情況、鉑金公司移交資料整理得出,僅供參考,意向投資人應自行調查核實。
三、鉑金公司項目投資潛力和優勢
(一)位置優越
項目位于嘉興市乍浦鎮,是杭州灣北部的森林休閑、度假療養區和濱海新區的核心生態宜居新港城。項目位于嘉興港區中心位置,周邊商業、教育、醫療等配套設施齊全,地段繁華,交通便利,位于乍浦鎮成熟社區路段。
(二)商業價值優越
項目西區商住部分已竣工交付,四面臨街,住宅與商鋪價值較高,毗鄰乍浦鎮熱門街區,項目以投資性精裝平層公寓及LOFT公寓為主,戶型優勢明顯,此外,項目配套商業地塊開發,后續商業綜合體開發潛力較大。
概念圖,僅供參考
(三)城市品質未來規劃明確
根據《嘉興港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項目所在區域將按照嘉興城市副中心定位,形成完善的城市規劃和景觀風貌管控體系,打造一批體現山海特色和海港新城特質的高品質城市的住宅小區,全面提升宜居品質,全面補齊城鄉社區服務中心建設短板。
四、招募方式
1.參與方式:參與方式不限,意向投資人可選擇在鉑金公司清算條件下直接收購資產,也可選擇通過重整方式收購鉑金公司100%股權的方式取得全部或部分資產控制權。
2.資產范圍:意向投資人可選擇一并收購或重整前述東區和西區資產,也可選擇收購或重整其中部分資產。
五、招募條件
1.意向投資人應當是符合法律規定設立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信譽。
2.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無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債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意向投資人應當具有較高的資金實力,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4.兩個及以上的主體可以自行組成聯合體,但須以一個整體的意向投資人的身份參與投資。聯合體中應當至少有一個同時具備上述第1-3項規定的條件。
六、報名須知
鉑金公司意向投資人如有報名意向,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聯系管理人【19818359060、17367333596】。
聯系地址:浙江省海寧市長豐路436號保安大廈9樓浙江正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七、招募須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公告編制發布,解釋權屬于管理人。
2.存在權屬爭議的房產以最終確權情況為準。
3.本公告并不代替意向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意向投資人在考慮參與時,除參考招募公告外,應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人士進行盡職調查或出具投資意見,并自行對盡職調查的結果負責,相關投資風險需自行承擔。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性效力,只作參考資料使用。
特此公告。
嘉興市鉑金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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