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9月2日,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402破申27號決定書,決定受理嘉興市聯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眾公司”)、浙江梅花洲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旅公司”)的合并預重整案件,并于2021年9月18日指定浙江嘉誠中天律師事務所作為預重整臨時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為盤活債務人資產,推動預重整成功,現管理人面向全國公開招募預重整投資人,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聯眾公司、文旅公司基本情況
聯眾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冊資本23300萬元人民幣,股東為嘉興市中正置業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法定代表人:陶明,登記機關為嘉興市南湖區行政審批局。經營范圍:實業投資;旅游景區開發;餐飲服務;住宿服務等。文旅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注冊資本金1120萬元人民幣,股權結構為:股東嘉興市聯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持股占比71.4286%、股東陶明持股占比28.5714%,法定代表人:陶明,登記機關為嘉興市南湖區行政審批局。經營范圍:旅游景區的運營;會務服務;旅客住宿;餐飲服務業等。
聯眾公司、文旅公司主要經營內容為對鳳橋鎮“梅花洲景區項目”進行開發和運營管理,其名下主要實物資產為“梅花洲景區項目”內不動產、在建工程及依托“梅花洲景區項目”AAAA級景區的景區資源、品牌等無形資產。
“梅花洲景區項目”總規劃占地面積約4.4平方公里,規劃為“一洲五村落”。已建成一期項目占地800畝,即“一洲”,景區已建成房產面積81743.83平方米,其中商業10777.43平方米、住宅47341.22平方米、風景名勝服務用房13094.85平方米、在建風景名勝服務用房(規劃面積:10530.33平方米)。2012年,梅花洲景區由國家景評委評定為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意向重整投資人自行進行的盡職調查結果為準,管理人將配合意向重整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工作。
二、重整模式及重整投資人承接資產、業務范圍
本次重整投資人通過支付一定對價取得債務人聯眾公司、文旅公司100%股權,從而在債務人主體資格內一并承接債務人聯眾公司、文旅公司名下“梅花洲景區”的相應資產,包括“梅花洲景區”內相關土地、房產、道路、綠化、在建工程、地上果樹苗木以及無形資產等。
債務人聯眾公司、文旅公司所有的“梅花洲景區”外的其他不動產、對外投資、應收帳款等不在本次重整投資人的承接范圍內。對其他不在本次重整投資人的承接范圍內的資產,管理人將另行處置、變現,變現款項和重整投資人支付的重整投資款用于清償債務人聯眾公司、文旅公司的債務。
如果重整投資款可以覆蓋債務人聯眾公司、文旅公司的所有債務,其他不在招募范圍的非“梅花洲景區”資產不再進行處置變現,轉移給原股東處置或者將變現款交付給原股東。
三、意向重整投資人的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投標人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及履約能力進行重整投資,并能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無數額較大的到期未清償債務、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投標時無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投標時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等;
3、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聯合參與投標的,需書面說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
4、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國有性質的企業或上市企業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將優先考慮。
四、投標保證金
1、報名時意向重整投資人需向管理人繳納投標保證金1000萬元,投標保證金收款賬戶:
戶 名:嘉興聯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浙江梅花洲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秀洲支行營業室
賬 號:1204068039200075996
2、如果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后未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或者提交《重整方案》后,未被選定為重整投資人的,管理人將于評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投標保證金;如被選定為重整投資人的,投標保證金在《重整投資協議書》簽訂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的一部分;如被選定的重整投資人不愿意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書》或不愿意參與重整的,管理人有權沒收該投標保證金。
五、報名所需材料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向管理人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意向重整投資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2、與重整投資規模相匹配的資信證明及履約能力證明(如近三年資產負債表或審計報告等);
3、載明受托人姓名、聯系方式、授權范圍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提供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已繳納投標保證金1000萬元的繳款憑證。
5、如為聯合投資人的,還需提交表明聯合投資的共同意向書及各投資人自愿對本次投資承擔連帶責任的共同聲明,并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六、重整投資人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全國招募。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報名,視為同意按聯眾公司、文旅公司現狀進行投資,管理人將全面配合意向投資人對債務人的盡職調查,由意向重整投資人自行對投資可行性、價值、風險進行評估。本次招募流程如下:
1、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17:00止;
(2)報名地點: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中環南路2237號中環廣場東區A座20-21樓浙江嘉誠中天律師事務所;
(3)聯系人:屠律師,聯系電話:18357372660
2、盡職調查
意向重整投資人在向管理人提交了報名材料、繳納1000萬元投標保證金并與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后即可以開展對聯眾公司、文旅公司的盡職調查,在報名截止前,管理人將全面配合調查。
3、確定保留價
在2021年11月10日前,管理人將會同當地政府、債務人、債權人代表等組成評標委員會,依據聯眾公司、文旅公司的審計、資產評估結果等材料確定保留價。管理人將該保留價通知到每一家已報名的意向重整投人。如意向重整投資人的出價低于保留價的,不得作為本案重整投資人。
4、提交《重整方案》
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后,根據自身的商業判斷及法律風險評估,可在2021年11月11日8:00至2021年11月20日17:00期間前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銷的《重整方案》,重整方案一式玖份,密封后交管理人。重整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重整投資金額及支付期限安排(首期重整投資款應不低于重整投資金額的50%,支付時間應不超過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之日起三個月;全部重整投資款支付時間應不超過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之日起六個月)。
(2)意向重整投資人應承諾參與重整后不會對梅花洲核心景區資產分割處置。
(3)意向重整投資人應作出職工安置計劃。
(4)意向重整投資人參與本次重整的資金來源計劃、后續經營計劃及其他意向重整投資人認為必要說明的事項;
5、選任重整投資人
(1)基本原則
在南湖區人民法院的監督下,評標過程將公開、公正,并公平對待所有投標人;以實現債務人資產價值最大化、切實保護債權人、債務人合法權益為原則,順利推進預重整程序為目標。
(2)評標委員會
本次招募設評標委員會,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即重整方案,下同)進行評定;評標委員會由9人組成,包括債權人代表5人、債務人代表1人、南湖區文旅局1人、鳳橋鎮人民政府1人、管理人1人。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以開標時宣布為準。
(3)評標指標
評標委員會從以下幾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分:滿分為100分,其中:投標人的適格性(3分),經營方案(7分),投資報價(90分)。評分細則由管理人另行起草,并經評標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4)評審方法
①開標、評標工作由管理人組織,南湖區人民法院監督,評標委員會實施,投標人應派代表到場;
②開標時間在本次招募截止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開展,全部投標文件于開標日當天在現場核驗后開封,交評標委員會評審;
③評標過程中,對投標文件中需投標人確認的事項,評標委員會可向投標人代表詢問,由投標人代表做出答復;
④評標結束后,招標人應當場宣讀各家投標人的評分結果。得分最高者為中標人,由管理人向中標人送達重整投資人資格確認書。
特別說明:如有一家以上投標人最終得分與最高分投標人的分差 在5分以內的(含5分),則由分差5分以內的各家投標人現場就投資報價金額再次進行密封投標(再次評標后如仍然分差5分以內的,則最多再進行一次密封報價),最終得分最高者為中標人。
6、選定重整投資人后的事項
(1)在管理人選定重整投資人七天內,重整投資人應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書》。管理人根據與重整投資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書》擬訂《重整計劃草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進行表決。
(2)管理人認為重整投資人提供的《重整方案》內容合理、完整,足以維護債權人、債務人合法權益,且具有可行性的,也可以不簽訂《重整投資協議書》,直接根據該《重整方案》擬訂《重整計劃草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進行表決。
7、有關履約保證金的事項
意向重整投資人被選定為重整投資人后,重整投資人應向管理人繳納履約保證金5000萬元(1000萬元投標保證金自動轉入履約保證金)。《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后,重整投資人應嚴格履行義務,否則管理人將沒收該履約保證金。
七、其他
(1)意向重整投資人需自行開展盡職調查,意向重整投資人參與重整視為已了解并接受聯眾公司、文旅公司現狀。
(2)如出現影響本案預重整的重大事項或南湖區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撤回或變更招募計劃,無需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3)對本招募公告的最終解釋權由管理人享有。
誠摯歡迎各方投資人前來考察洽談!
特此公告。
嘉興市聯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浙江梅花洲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2021年10月8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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